問題詳情

12.「說」難: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簡單0.71634
統計:A(33),B(6),C(51),D(39),E(548)

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改變人生從現在開始…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

【用戶】印地安納瓊斯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已修法,請修改選項37 我國勞工目前之法定正常工時為: (A)每週四十八小時 (B)每週四十四小時 (C)每二週八十四小時 (D)每二週八十小時 (E)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每兩週不得超過84小時修正為37 我國勞工目前之法定正常工時為: (A)每週四十八小時 (B)每週四十四小時 (C)每二週八十四小時 (D)每二週八十小時 (E)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勞基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7 我國勞工目前之法定正常工時為:(A)每週四十八小時 (B)每週四十四小時 (C)每二週八十四小時 (D)每二週八十小時(E)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每兩週不得超過84小時修改成為37 我國勞工目前之法定正常工時為:(A)每週四十八小時 (B)每週四十四小時 (C)每二週八十四小時 (D)每二週八十小時(E)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