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下列何者成立刑法第 293 條遺棄無自救力之人罪?
(A)路人甲見到因酒醉臥倒路邊之乙而未予施救
(B)診所醫師甲過馬路時,見到因車禍頭部大量出血倒地無法動彈的乙而未予施救
(C)救生員甲在休假期間,在海邊看到溺水之乙而未予施救
(D)甲在大馬路邊見到因心肌梗塞而突然昏倒之仇人乙,把乙拖到人煙罕至的防火巷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Д༎ຶ`)╯】評論

無義務之遺棄罪,限於積極遺棄如:將.....看完整詳解

Lin Tony】評論

我覺得D比較像殺人罪捏。。。

112年沒考上剃度上山當和】評論

4F選擇跟申論  答案確實可以不同但這是選擇題只能選最適合的答案囉

ε-(´∀`; )】評論

無義務之遺棄罪,限於積極遺棄如:將.....看完整詳解

111法警衝刺!!】評論

無義務之遺棄罪稱為「無義務」係指,行為人對於被害人無依法令或契約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之責任。構成要件:遺棄行為可分為積極將被害人移至他處的遺棄和消極離去不顧被害人的遺棄。因行為人對於被害人無保護之責任,故遺棄行為應只限於積極地將被害人移至他處,使其無法獲得援助。移動之地點為使其無法獲得援助,不一定是更具危險場所

@】評論

刑法第293條無義務遺棄罪需注意與殺人罪區隔,需有認識其行為提高死亡危險,但無意欲產生死亡結果,意即有意欲產生死亡結果論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