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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特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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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會計及有關單位人員未辦理監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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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依「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5條之規定,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11月1日(88)工程企字第8817612號函釋,主(會)計及有關單位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第3條規定,在不派員監辦之情況下,亦得免採書面審核方式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