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景軒】評論
三、社會工作師對實務工作的倫理守則 3.1 社會工作師應致力社會福利政策的推展,增進福利服務效能,依法公平進行福 利給付與福利資源分配。 3.2 社會工作師應具備社會工作專業技能,不斷充實自我;擔任教育、督導時,應 盡力提供專業指導,公平、客觀評量事件;接受教育、督導時應理性、自省,接 納批評與建議。 3.3 社會工作的服務紀錄應依法令及相關規範正確、客觀的記載;服務紀錄應適當 妥善保存,保護案.....看完整詳解
【郭俊逸】評論
致力於促進社會工作專業制度建立→是對社會工作專業的倫理守則
【wcjyun】評論
(B)社會工作者對專業的倫理責任包括尊重智慧財產權,樂於分享研究成果 -解釋應該也是錯的 那是還沒修倫理守則裡的內容但108年新修訂版的就沒有這項了 (D)社會工作者對實務工作的倫理責任包括致力於促進社會工作專業制度建立-解釋此項目應該是四、對社會工作專業的倫理責任4.6社會工作師應推動社會工作專業制度建立、發展社會工作的各項措施與活動。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2LxFiovnneY70gJwQZqTPHX5FX-T_-gJ/view
【恩】評論
想請問4F如果108年就沒這項了,為何109-2的考試還對呢?(是真的不懂><)
【BB】評論
同f5 我也想知道竟然沒有人去爭論改答案或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