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6024117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國民年金法 第41條(受領遺屬年金給付之順序) 依前條規定受領遺屬年金給付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前項所定當序受領遺屬年金對象存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當序遺屬於請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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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國民年金法 第41條(受領遺屬年金給付之順序) 依前條規定受領遺屬年金給付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前項所定當序受領遺屬年金對象存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當序遺屬於請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