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令人「心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1192
統計:A(620),B(45),C(1),D(28),E(2)

用户評論

【用戶】Macaco Li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法條已修改!!第 38-2 條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暫予收容處分不服者,得於受收容人收受收容處分書後暫予收容期間內,以言詞或書面敘明理由,向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其以言詞提出者,應由入出國及移民署作成書面紀錄。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8 外國人非法入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得於幾日內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A) 7 日 (B) 14 日 (C) 21 日 (D) 30 日 修改成為8 外國人非法入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得於幾日內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A) 7 日 (B) 14 日 (C) 21 日 (D) 30 日(E)無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