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以契約與有競爭關係之他事業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或交易地區等,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稱為下列何者?
(A)結合行為
(B)聯合行為
(C)獨占行為
(D)結盟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1466
統計:A(21),B(528),C(5),D(7),E(0)

用户評論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7 條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7 條

【用戶】Ling Mei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14 條 本法所稱聯合行為,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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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14 條 本法所稱聯合行為,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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