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尾巴高手】評論
經限期改善不改善,處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若又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於30日內停工停業。
【Even Hsu】評論
消防法第42條 [罰則]第十五條所訂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未符合設置標準,或儲存、處理及搬運未符合安全管理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十萬元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第15條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儲存管理]
【LEON】評論
消防法第42條違反第十五條所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未符合設置標準,或儲存、處理及搬運未符合安全管理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A);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B),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C)。(D) 應該每個罰鍰都可以是這樣處理決不販賣 販賣就是要多一些鑽石多做幾年題目的
【我一定要成為消防員 Por】評論
幫大家補充:未申請許可,在公眾場所以火焰形式表演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