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第 16 條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級制度為訴訟程序之一環,乃司法救濟制度之內部監督機制,為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B)基於訴訟權保障及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應認法定法官原則為我國應遵循之憲法原則
(C)初次受有罪判決者至少應有一次上訴救濟機會
(D)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訴訟權保障不得因身分之不同而予以剝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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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許家菁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J574審級制度為訴訟程序之一環,有糾正下級審裁判之功能,乃司法救濟制度之內部監督機制,其應經若干之審級,得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性質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定.....看完整詳解

【用戶】EMM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選項A前兩句話是對的(釋字574),但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應該是人民訴請法院救濟之權利(釋字396)

【用戶】胡愛晏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得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性質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定之,尚難謂其為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用戶】胡愛晏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得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性質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定之,尚難謂其為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用戶】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審級制度為訴訟程序之一環,乃...

【用戶】Ching Li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這題要很小心!(釋字574號參照)訴訟權是核心內容憲法第十六條所規定之訴訟權,係以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依正當法律程序請求法院救濟為其核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