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評論
重度以上就可以!
【阿兔衝啊】評論
第 2 條
【smile】評論
老人福利法第 12 條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
【106511132】評論
回應F5,所以國家只想訓練一批會挑錯的員工,不是會工作的社工
【zxcgary1031】評論
F6 推
【Hsingwen Huan】評論
老人福利法第 12 條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A)。前項領有生活津貼,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照顧者,照顧者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特別照顧津貼(B)。前二項津貼請領資格、條件、程序、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不得有設籍時間之限制;申請應檢附之文件、審核作業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不符合請領資格而領取津貼者,其領得之津貼,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命本人或其繼承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繳還;屆期未繳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第 12-1 條依本法請領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C)。為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