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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與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之多少?
(A)2分之1
(B)3分之1
(C)4分之1
(D)5分之1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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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超人】評論

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與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之多少?(A) 2分之1(B) 3分之1(C) 4分之1(D) 5分之1https://law77600.com/legitima-portio/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第 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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