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五條之規定,接受公費分發或是專門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甄選而擔任教職者,且其係接受偏遠地區學校聘任者,則其實際服務年限至少幾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A) 三年以上
(B) 四年以上
(C) 五年以上
(D) 六年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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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羊羊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 5 條偏遠...

【用戶】即使身處黑暗,也要有往前走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引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73

【用戶】傻傻外星人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希望陪小孩至少一輪   一到六年級帶到畢業,學生畢業才能調校(引用摩友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