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請依相關稅法規定,說明納稅義務人對於自住之房地,如欲適用地價稅與房屋稅之優惠稅率,其應具備之條件為何?若交易之自住房地係於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價取得,在何種情形下,可享受免納所得稅之優惠?請詳述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8451
統計:A(4),B(119),C(1391),D(3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諭知不受理判決~代理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免訴判決、免訴判決

用户評論

【用戶】林嘉德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刑訴第三百零三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七 依第八條之規定不為審判者。 第八條  同一案件繫屬於有管轄之數法院者,由繫屬在先之法院審判之。但經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裁定,  亦得由繫屬在後之法院審判。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避免重複起訴,甚至其後可能出現的重覆處罰,也就是避掉一罪兩罰的風險。

【用戶】月兒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 管轄 /  刑事訴訟之管轄,乃謂普通法院就有審判權之刑事案件,依法律規定予以分配,以定各法院審判案件之範圍也。管轄權與審判權不同,依我憲法及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法院審判民事刑事訴訟案件,此種職權謂之審判權。故法院必先有審判權,方發生管轄權問題。無審判權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無管轄權者,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公訴案件並應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之法院。茲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就刑案案件管轄之畫分,說明如下:  一、審級管轄:乃按法院審級之不同,而定各審級法院審判之案件。依我法院組織法及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採三級三審制,例外採三級二審。一般刑事案件以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為第一審,高等法院或其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