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Liao】評論
第 12 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一、校務發展計畫。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四、校長交議事項。
【Cheng Yushan】評論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一)規劃全校之課程方案與課程結構,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二)審查全校各年級的課程計畫。(三)協調並統整各學習領域及各處室推動之業務或學習活動。(四)規劃全校課程評鑑事宜。(五)參加有關課程發展研習活動。
【107桃園正式老師❤️函庭】評論
48.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無頇經過校務會議之議決? (A)校務發展計畫 (B)學校各項重要章則 (C)校長交議事項 (D)學校課程發展計畫 改為48.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無須經過校務會議之議決? (A)校務發展計畫 (B)學校各項重要章則 (C)校長交議事項 (D)學校課程發展計畫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無頇經過校務會議之議決?(A)校務發展計畫 (B)學校各項重要章則(C)校長交議事項 (D)學校課程發展計畫 修改成為48.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無須經過校務會議之議決?(A)校務發展計畫(B)學校各項重要章則(C)校長交議事項(D)學校課程發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