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因前後犯三件詐欺案遭法院判決有罪,應數罪併罰,法院針對前後三件詐欺罪分別宣告 1 年 2個月、1 年 6 個月與 2 年有期徒刑。依據刑法第 51 條之規定,法院定數罪併罰之執行刑時,不得 諭知下列何種刑度?
(A)1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
(B)2 年有期徒刑
(C)2 年 8 個月有期徒刑
(D)3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3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詹川漢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依刑法第51條第五款: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

【用戶】我要考上移民官!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刑法 第51條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