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勞工自民國(下同)89 年 1 月 10 日起受僱於 A 營建公司,負責該公司營建工地之高壓用電設備維修,兩造間簽訂有定期契約。A 公司於 100 年 3 月 31 日通知屆期後不再與甲簽訂新約、亦不再給付工資。惟甲勞工受僱期間年資皆未中斷,自 89年 1 月 10 日受僱起至 100 年 3 月 31 日止,與雇主共簽訂有 15 份定期契約書,各契約存續期間不一,而所有定期契約書皆未向主管機關報請核備。甲勞工不滿公司之處置,遂向法院起訴主張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請回答下列二小題:
【題組】⑴甲勞工應如何主張與 A 公司之間的勞動契約關係存在?(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0861
統計:A(312),B(7),C(29),D(355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有效激勵管理之方法

用户評論

王國豪】評論

特定對象

流川楓】評論

組織結構分化的類型  1、水平分化(分部化):是指按照一定標準進行橫向分割而形成各個部門與單位。“分部化”最簡單的含義就是“分工”。   (1)按功能分部化   (2)按程式或設備分部化   (3)按人(顧客)或物分部化   (4)按地區分部化   2、垂直分化(層級化):以層級節制體係為代表,亦即依據組織的垂直方向進行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