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下列有關幼童專用車的敘述,何者正確?
(A) 每年應至合格汽車修理廠實施三級以上保養
(B) 車子應檢附縣、市政府社會局同意書,向當地監理所申領牌照
(C) 車齡超過十年以上者,在安全無虞之下,仍可以繼續使用
(D) 駕駛人必須領有職業駕駛熱照,且三年內無肇事記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
統計:A(104),B(396),C(16),D(20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幼兒園交通車

用户評論

【用戶】王鈴蓉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公布日期】101.06.15 【公布機關】教育部、交通部 【法規沿革】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三日教育部臺參字第1010092120C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10100198891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8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用戶】羅燕玲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答案有誤

【用戶】不二家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考試的年代和法規公佈的年代有很大的落差~建議刪除題目!

【用戶】戴心仁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第 1 條 本辦法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條第三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 幼兒園載運幼兒之車輛,以自有之原廠幼童專用車車種為限。幼童專用車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相關法規及本辦法之規定。第 3 條 幼兒園購置幼童專用車,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幼童專用車牌照,並於領牌後十五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幼童專用車有過戶、車種變更、停駛、復駛、報廢、繳銷或註銷牌照等異動情形,應依交通相關法規規定辦理,並於十五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第 4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