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年輝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0條孕婦不得吸菸、酗酒、嚼檳榔、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發育之行為。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為有害胎兒發育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