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甲自行出資建造違章建築房屋一幢,將之出售予乙,並已交付乙占有。但事後甲對乙主張其為所有權人,請求乙返還房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請求為無理由。因為違章建築是違法行為,甲無法取得該屋所有權
(B)甲之請求為有理由。因為違章建築買賣是違法行為,買賣契約無效,甲得請求回復原狀
(C)甲之請求為有理由。甲可根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D)甲之請求為無理由。縱甲根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乙基於買賣契約非無權占有該屋,故無須返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8636
統計:A(89),B(42),C(87),D(984),E(0)

用户評論

TT】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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