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駕駛機車載乙,與丙發生車禍,致乙跌落機車,身體多處受傷,經查甲、丙均有過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得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B)丙不得主張乙應承擔甲之過失
(C)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D)甲丙為共同侵權行為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9366
統計:A(27),B(563),C(28),D(171),E(0)

用户評論

Cici Luo】評論

為什麼?求解

小鳥兒】評論

第 217 條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十六夜】評論

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