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依現行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其辦法由下列何者定之?
(A)以法律定之
(B)由教育部定之
(C)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
(D)由學校定之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2668
統計:A(21),B(77),C(264),D(41),E(0)

用户評論

謝孟臻】評論

第 4 條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

jade0727】評論

請問答案是正確嗎?在其它地方有看到是B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