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在下列何種事由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時,行政處分機關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A)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B)法規准許廢止者
(C)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D)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8454
統計:A(107),B(141),C(97),D(634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行政程序法

用户評論

【用戶】Weiting Wei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廢止授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時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授益處分之廢止) 授予利益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一部廢止: 法規准許廢止者。 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行政程序法第126條(廢止授益處分之信賴補償)原處分機關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補償準用之。 

【用戶】陳俊淇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128條四個選項都有阿  看不太懂為何是D

【用戶】陳俊淇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謝謝你喔  解釋的很詳細

【用戶】Weiting Wei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廢止授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時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授益處分之廢止)  授予利益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一部廢止: 法規准許廢止者。 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看完整詳解

【用戶】陳俊淇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謝謝你喔  解釋的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