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判獨立是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衡之重要原則
(B)本於司法自主性,最高司法機關就審理事項有發布規則之權
(C)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執行職務,應受審判獨立之保障
(D)司法院所發布之命令,非有法律之授權不得對人民自由權利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0742
統計:A(69),B(912),C(3102),D(1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提起再審事由、擬制.準用.解釋.推定、釋字第539號--審判獨立原則、司法行政監督權
用户評論
【油畫大濕】評論
我的理解是檢察官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 所以跟審判獨立是搭不上邊的~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審檢分隸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法官則是獨立審判。所以,審檢的人事體制上不應該合一,司法權應該獨立行使。 總結:兩者不搭嘎~你查你的,我判我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