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判獨立是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衡之重要原則
(B)本於司法自主性,最高司法機關就審理事項有發布規則之權
(C)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執行職務,應受審判獨立之保障
(D)司法院所發布之命令,非有法律之授權不得對人民自由權利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0742
統計:A(69),B(912),C(3102),D(1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提起再審事由、擬制.準用.解釋.推定、釋字第539號--審判獨立原則、司法行政監督權

用户評論

NaNa-加油!明年106】評論

尚屬有間=尚屬有別  所以就是檢察官與法官之獨立審判還是有不同之處

油畫大濕】評論

我的理解是檢察官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 所以跟審判獨立是搭不上邊的~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審檢分隸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法官則是獨立審判。所以,審檢的人事體制上不應該合一,司法權應該獨立行使。  總結:兩者不搭嘎~你查你的,我判我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