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司法院釋字第631號解釋,關於秘密通訊自由,下列說明何者錯誤?
(A)秘密通訊自由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
(B)「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依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核發」,與憲法第12條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相符
(C)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
(D)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態樣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1849
統計:A(70),B(1480),C(28),D(109),E(0)

用户評論

【用戶】簡靜雯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釋字631~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四日制定公布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前項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依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核發」,未要求通訊監察書原則上應由客觀、獨立行使職權之法官核發,而使職司犯罪偵查之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同時負責通訊監察書之聲請與核發,難謂為合理、正當之程序規範,而與憲法第十二條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不符。

【用戶】Allen La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要法官

【用戶】derek80120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下列對大法官釋字第631號有關「秘密通訊自由」解釋理由書內容敘述,何者有誤?(A)憲法第12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B)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態樣之一,為維護人性尊嚴、個人主體性及人格發展之完整,所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C)國家若採取限制手段,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授權行政規則定之。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意旨(D)國家僅在為確保國家安全及維護社會秩序所必要,於符合法定之實體及程序要件之情形下,始得核發通訊監察書,對人民之秘密通訊為監察答案:(C)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99 中央警察大學入學考 警佐班中華民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