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地方制度法§29(委辦規則之訂定發布)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你好】評論
這題是在說~委辦規則指上面交代你自己做委辦規則,上面不用核定嗎??
【Jay Chen】評論
有罰則自治條例、委辦規則→核定 無罰則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備查。。。筆記
【106四警特上榜謝阿】評論
自治規則嚴格來說 要備查加查照 請參考 地方制度法 第二十七條 第三項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各上級機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