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子丙及一女丁,甲不幸過世,乙女尚存,甲留下
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之遺產,甲留下之遺產全部皆為婚前財產。甲生 前曾於丁結婚時,贈與 600 萬元,丙出國留學時,贈與 600 萬元,於此乙 女可以得到多少遺產?
(A) 600 萬元
(B) 700 萬元
(C) 800 萬元
(D) 1,0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80,B:9,C:249,D:53,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小叮噹】評論

甲留下之遺產全部皆為婚前財產,依民法第 1030-1 條,乙沒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