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某日晚上,就讀甲校國三的大強巧遇他心儀已久就讀乙校的小美,他趁四下無人抓住小美強吻數秒並用手機自拍接吻過程。小美用力反抗後,小強終於放手但威脅她不能說出去。事過一個月後,小美越想越不甘心而向輔導老師哭訴,說出此事。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根據性騷擾防治法,小美已過了申訴期限;輔導老師只能盡力安撫其情緒並教導自我保護之道
(B)根據性騷擾防治法,此時小美除了尋求法律途徑外,還可以向甲校提出申訴
(C)學校處理小美的申訴案件,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來負責調查
(D)為免其他學生受害,輔導老師得將小美本人與其遭遇以及如何防範之道公告出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4094
統計:A(3),B(548),C(105),D(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性侵害防治或性騷擾防治準則、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用户評論

Shih Han Chen】評論

性騷擾防治法  第十三條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許瓊文】評論

原來還有"一年內"的規定! THANX!

Sheng-chih Li】評論

原來也可以對加害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