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有關抵押權之實行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可聲請法院拍賣
(B)可訂立契約取得抵押物所有權
(C)完全禁止流押契約
(D)抵押權人可用拍賣以外方法,處分抵押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6332
統計:A(75),B(161),C(4195),D(356),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依「流抵契約」(流押契約)處理抵押物:  除了「拍賣」方式處理抵押物外,尚有甚多法律途徑可以處理抵押物。現行《民法》  已容許「流抵契約」(流押契約),其係指抵押權設定時,當事人所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的約定(註2)。我國《民法》第873條之1第1項規定:「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所以,現行《民法》已肯認「流抵契約」的效力。  不過流抵契約的抵押權人負有「清算的義務」,即: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的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仍得請求債...

【用戶】警察+普考 來個雙榜吧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真的不知道 就猜那種有完全 一律 皆 均 字眼的

【用戶】囧囧有神瞇瞇眼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水!謝謝vicky簡單扼要

【用戶】0101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B)的意思就是流押契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