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行政執行法第 37 條之規定,對人管束一次之時間,不得逾多久?
(A) 16 小時
(B) 24 小時
(C)3日
(D)5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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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Garuda】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 37 條規定: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sandra】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 37 條第二項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