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A 主張其為低收入戶,向社會局申請生活扶助金,經社會局駁回,A 應提起何類型之訴訟以求救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之訴
(D)一般給付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8841
統計:A(265),B(4101),C(159),D(8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提起再審事由、公務員服從義務、訴願前置主義

用户評論

朱小熊】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二項: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予以駁回,經訴願程序後,得像高等行政法院請求行政機關應為行政處分

知識通】評論

申請為低受入戶被駁回:訴願課予義務之訴通過後遲遲未發補助金:一般給付之訴

盧妍蓁】評論

item2323.23 行政機關撤銷違法之授益處分,如受益人對於行政機關之補償決定不服者,可向行政法院提出何種訴訟? (A)給付(B)課予義務(C)確認(D)撤銷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98 年 - 098年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行政法#3346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行政機關因實施即時強制,致某甲之財產遭受特別損失,如甲就損失補償之決定有所不服,得提起下列何種救濟? (A) 訴願 (B) 抗告 (C) 聲明異議 (D) 不得救濟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 101 年 - 101年 四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員級鐵路人員考試#8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