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馨儀】評論
社會保險之財務管理,包括三大面向,支出面、收入面與財務處理。1.支出面︰採「量出為入」方式。基於社會保險具社會政策性,採強制納保,在確定保障對象、給付項目、給付水準、給付條件後,確定保險支出。2.收入面︰以保險費為主,另通常會透過法律規定由政府就虧損部分予以撥補。3.財務處理︰一般而言大致3種模式,各有其設計精神與優缺點︰(1)完全儲備制(full funding或稱基金制)︰強調自我責任與事先預儲,獲得給付的資格來自事先繳費。運作模式約有個人儲金(強調個人生命週期的所得重分配)與團體儲金(強調同一世代間的生命週期所得重分配)兩種,實施案例,如新加坡之公積金制。(2)隨收隨付制(pay-as-you-go或稱完全賦課制)︰即以當年度勞動人口所繳納的保險費收入,支付該年度的保險給付,不儲蓄龐大的保險基金。然而,易因人口結構改變、就業率降低等因素,直接影響當年度保險費的收入,造成保險給付窘境。實施案例,如目前已實施長期照護保險的各國。(3)部分提存準備制(partial funding)︰係介於上述二制間的折衷制度,保有一定數額的基金,在所得重分配效益上,兼融世代內與世代間的風險分擔性質,而「部分」程度為何,則與權利義務之間的對等關係有關且影響世代的資源分配。實施案例,如我國各社會保險制度(全民健保除外)。資料來源: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8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