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g Han Lee】評論
確認處分無效之訴提起前,原則上應先經原處分機關確答之程序
【Juun Fang】評論
第 6 條(確認訴訟之要件)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