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 Chen】評論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第7條 學校辦理校內實習,每班人數二十五人以上者,得依課程需求分組上課,以二組為限。但情形特殊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CW Hsieh】評論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九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84551B 號n 令修正發布第 7、14~16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施行第 7 條 學校校內實習課程,應依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規定,並得考量教學設備n、安全及空間等因素,實施分組教學。n前項分組教學,每班以二組為限;每組至少十二人,但情形特殊報各該主n管機關核准者,其每組人數,不在此限。n學校實施校內實習課程時,得辦理校外職場參觀,強化學生對職場之了解
【Tai Fong Lee】評論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民國 107 年 08 月 09 日)第 7 條學校校內實習課程,應依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規定,並得考量教學設備、安全及空間等因素,實施分組教學。前項分組教學,每班以二組為限;每組至少十二人,但情形特殊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每組人數,不在此限。學校實施校內實習課程時,得辦理校外職場參觀,強化學生對職場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