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公私協力:政府與民間進行合作就有科層體制...
【RuoXin Lin】評論
從 1990 年代中期以來,至少在客觀因素上,伴隨政府財政資源的日益嚴重短缺,公共管理領域的研究者經常使用「新治理」(new governance)一詞,指涉「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collaboration)、「間接政府」(indirect government)、「代理政府」(proxygovernment)形式,且已大規模取代傳統層級模式下的運作特徵。 公私協力旨在結合公、私部門各自優勢,藉由特定的制度安排(如正式或非正式的契約或協議),以促進雙方資源分享與風險分擔,進而創造夥伴關係之「綜效」(Lasker,Weiss and Miller, 2001; Jamali, 2004: 419)或「共同的附加價值」(Klijn and Teisman,2003: 137)。換言之,公私協力乃預設公、私部門的角色是互補的(Ja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