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Lin】評論
(A)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推定為因債務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視為(B)當事人僅得約定以金錢為違約金之給付標的 ----民法253 得以金錢以外之給付為之(C)債務人因違約遭沒收已為之給付作為違約金者,仍得請求法院酌減並請求返還 (D)違約金金額過高者,債務人得自行減至相當之數額----須經法院 民法252
【beatyula】評論
第二百五十一條債務已為一部履行者,法院得比照債權人因一部履行所受之利益,減少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