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立法權分散無力:立法成員複雜,所代表的利益又十分分歧,再加上立法程序繁複,而議會領袖又不如行政首長對閣員的控制力量來的強大,導致立法權限與效率較為低落。一個法案審理協商曠日費時,最後被置之高閣者屢見不鮮。導致人民與其苦等法案之公布實施並保障權利,不如直接向行政部門請求來的迅速有效。行政部門其事務之複雜化、專門化,更使得行政部門可用行政命令的權限從事行政立法,以及執行政策時面對法規的行政裁量,亦侵蝕了立法與司法部門的權限。由此可知,行政並非與立法相連結,而是快要取代立法的功能了。這是我自己的解釋~有錯請指證。
【一路靠邊走】評論
行政國…行政權大到消弱立法權,就沒有所謂的連結(合作)的觀念。
【Kat】評論
還是覺得D出得不好,它說「相連結」你能說它錯嗎?「相連結」的意思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