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甲向管轄法院起訴乙,殊不知乙於起訴前三週過世。此對甲之起訴有何影響?
(A)訴訟程序當然停止
(B)法院應裁定命原告補正
(C)法院應以起訴不合法裁定駁回
(D)法院應以訴訟判決駁回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4175
統計:A(310),B(34),C(696),D(114),E(0)

用户評論

107年希考運祈佑】評論

民訴§249 第一項第六款

幫按讚/刑庭工作專業刑事法】評論

民訴168條是指"起訴後"當事人死亡無繼承人時 訴訟當然停止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被告於起訴前已死亡民事訴訟的原告必須要有當事人能力,才有原被告的資格,依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而人的權利能力,依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被告於起訴前已死亡,於民法上無當事人能力,自然也無民事訴訟法的當事人能力;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3款,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裁定駁回。

snoopy75smb】評論

(A)訴訟程序當然停止(X)(B)法院應裁定命原告補正(X)(C)法院應以起訴不合法裁定駁回(O;被告無當事人能力亦無補正可能,裁定駁回)(D)法院應以訴訟判決駁回(X)民事訴訟法 第 24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