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當事人認為聽證主持人於聽證程序中所為之處置有違法或不當者,得為下列何種行為?
(A) 提起訴願
(B)提起行政訴訟
(C)即時聲明異議
(D)請求監察院糾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1717
統計:A(47),B(111),C(2666),D(7),E(0)

用户評論

createchiang】評論

第63條(當事人申明異議)①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於聽證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置違法或不當者,得即時聲明異議。②主持人認為異議有理由者,應即撤銷原處置,認為無理由者,應即駁回異議。

米雪兒】評論

聽證~聲明異議

追逐夢想成真】評論

行程法第6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