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我國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多少元?
(A)5 萬元
(B)10 萬元
(C)50 萬元
(D)1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5714
統計:A(11),B(21),C(6),D(198),E(0)

用户評論

【用戶】Cindy Ch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4條

【用戶】cs8292374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用戶】Cindy Ch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4條

【用戶】cs8292374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用戶】Cindy Ch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4條

【用戶】cs8292374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