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為落實身心障礙的僱用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 人數百分之多少?
(A)二
(B)三
(C)四
(D)五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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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第 38 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