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教師法規定,國民中學教師聘任期限,續聘幾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並經過審查過後,才可以長期聘任?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0595
統計:A(68),B(926),C(2367),D(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性別平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教師聘任

用户評論

Pei-shan Siao】評論

教師法<第13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

weijack204】評論

1+(1+2+2)+長期(2/3委員審查)

LOVE SF】評論

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