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關於大法庭之敘述,何者正確?
(A)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以法官 11 人合議行之
(B)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以法官 12 人合議行之
(C)民事及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均以法官 9 人合議行之
(D)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以法官 13 人合議行之;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則以法官 11 人合議行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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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an Gachi】評論

第51-6 條 I 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各以法官十一人合議行之,並分別由最高法院院長及其指定之庭長,擔任民事大法庭或刑事大法庭之審判長。II 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之庭員,由提案庭指定庭員一人及票選之民事庭、刑事庭法官九人擔任。III 前項由票選產生之大法庭庭員,每庭至少應有一人。https://lawplayer.page.link/j3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