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不符合該條例所用名詞之定義?
(A)本薪:指教師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B)加給:指本薪(年功薪)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C)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加給及獎金合計之給與
(D)獎金:指為獎勵教學、研究、輔導與年度服務績效以激勵教師士氣,而另發之給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6093
統計:A(8),B(15),C(177),D(102),E(0)

用户評論

大芸】評論

根據 教師待遇條例 第四條六、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合計之給與。教師待遇條例

Judy Chen】評論

教師待遇條例    第4條(A)一、本薪:指教師應領取之基本給與。二、年功薪:指高於本薪最高薪級之給與。三、薪級:指本薪(年功薪)所分之級次。四、薪點:指本薪(年功薪)對照薪額之基數。(B)五、加給:指本薪(年功薪)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C)六、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合計之給與。(D)七、獎金:指為獎勵教學、研究、輔導與年度服務績效以激勵教師士氣,而另發之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