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於共同財產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夫妻得以契約訂立,將共同財產僅限定於勞力所得
(B)妻職業上所必需之物為特有財產,不為將來財產制消滅時盈餘分配之財產
(C)夫於結婚前以貸款買房子所欠銀行之債務,由共同財產負清償責任
(D)夫妻於一方因非意外死亡時,得先取回訂立契約時之財產,再均分就婚姻存續期間所得之財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61618
統計:A(58),B(18),C(292),D(152),E(0)

用户評論

【用戶】蔡良輝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039條 夫妻之一方死亡時,共同財產之半數,歸屬於死亡者之繼承人,其他半數,歸屬於生存之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