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桃】評論
價值澄清(Values Clarification)教學法的基本前提是:任何人都沒有正確的價值可以傳達給其它人(Simmon, 1972)。這種教學法最早由瑞斯(L.E. Raths, 1966)和西蒙(S. B.Simon, 1972)提出來,主要目的是協助學生察覺並確定自己或他人的價值,在面對問題時,能有很明確的看法,以尋求較為合理的解決方法。Raths認為價值形成的過程分為三個階段、七個準則:階 段準 則 選擇(choosing)1、 自由的選擇。2、 從不同的情境中選擇。3、 經過考慮後才選擇。 珍視(prizing)4、 重視和珍視自己的選擇。5、 公開表示自己的選擇。 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