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據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股份有限公司少數股東於行使股東提案權時,
董事會不得以下列何種情況,拒絕提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B)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 165 條第 2 項或第 3 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 股未達百分之一
(C)提案股東持股期間未滿 6 個月
(D)股東提案超過 1 項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298,B:471,C:751,D:802,E:0

難度:困難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

花花】評論

公司法 第 172-1 條1  ...

JONJON】評論

29 依據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股份有限公司少數股東於行使股東提案權時, 董事會不得以下列何種情況,拒絕提案?(A) 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B) 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 165 條第 2 項或第 3 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 股未達百分之一(C) 提案股東持股期間未滿 6 個月(D) 股東提案超過 1 項  第 172-1 條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