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0. 從文中判讀,法院判決鄉公所應賠償自救會成員精神撫慰金,主要是認為鄉公所的作為侵害下列那些權利?(甲)自由權(乙)文化權(丙)生命權(丁)生存權(戊)環境權
(A)(甲)(乙)
(B)(乙)(丙)
(C)(丙)(丁)
(D)(乙)(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Wi】評論

文中提到,法官判決指出鄉公所未妥善告知墓主,讓相關家屬無法依照自己的文化和信仰自行遷葬決定地點及時間。這表示鄉公所的行為侵害了排灣族墓主的自由權和文化權。因此,根據判決書的內容,鄉公所應賠償自救會成員精神撫慰金,主要是認為其作為侵害了自由權和文化權。(甲)(乙)是正確的答案。

Time Out】評論

原案背景:三地門鄉公所民國105年進行公墓更新工程,依規定鄉公所必須公告3個月以上,同時以書面通知墓主、設立告示牌等,但有不少墓主並沒有獲告知,多位鄉民是聽到廣播、看到臉書才知道先人墳墓遭到開挖,因此,28位鄉民組自救會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判決意旨法官在判決書指出,鄉公所在遷葬過程沒有妥善告知,導致當事人無法自由決定遷葬地點及時間,況且三地門鄉屬排灣族,排灣族殯葬文化過去屬「室內葬」,即使後來有改變,仍有一定的殯葬文化,當事人無法依信仰及遷葬儀式自行遷葬,也侵害他們的「文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