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地方營鐵路及民營鐵路機構,其盈餘分配規定為何?
(A)有盈餘即可分配
(B)攤提設備折舊後,方得分配
(C)攤提全路建築折舊後,方得分配
(D)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方得分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2237
統計:A(33),B(58),C(51),D(28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運輸系統管理、鐵路法第七章 罰則 第67條

用户評論

【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鐵路法【修正日期】民國95年1月13日【公布日期】民國95年2月3日第42條(地方營民營鐵路分配盈餘之限制)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非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不得分配盈餘;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時,其超過額之全數,應用以擴充或改良設備。但依政府獎勵民間投資法令公告徵求民間參與鐵路建設之興建、營運而受獎勵之民營鐵路機構,其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之盈餘分配,不受百分之二十五之限制。

【用戶】Xiang Y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謝謝Joanne Lee 的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