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Kuo】評論
參酌釋字533
【MAX XIAO】評論
(一) 按政府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全民醫療保健服務為目的。醫療保健之服務,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係由保險人特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被保險人提供之。為健全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被保險人提供完善之醫療保健服務,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5條第2 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以為規範,為法規命令。次按「前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特約、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5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於特約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險人應予停止特約1至3個月,或就其違反規定部分之診療科別或服務項目停止特約1至3個月:...」、「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受停止或終止特約者...
【香牛牛】評論
(A)解聘決定為行政處分(B)健保停止特約決定為行政處分(C)勞保局函知申請人,同意其申請之保險給付,使申請人發生公法上權利之變動為行政處分(D)健保局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間的法律關係為行政契約,因此為契約上之通知(釋字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