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92142】評論
刑事鑑識手冊16警察人員到達刑案現場後,宜先觀察全場,瞭解發生之事故,並注意下列事項:(一)現場為室內時,應注意犯罪嫌疑人進入和逃離現場之路線及方法。(二)注意犯罪嫌疑人是否藏匿於現場或混雜於圍觀群眾中。(三)注意在現場之所有人員是否與本案有關。(四)注意現場跡證及其關係位置,並特別注意: 1.現場物件之異常狀況。 2.門、窗、電燈、電視、音響等設備之原始狀況。 3.溫度、氣味、顏色、聲音等易於消失之跡證。